西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news flash·2025-06-19 10:17
6月1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 干措施》。措施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 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关中平原城市群和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的,均可在该市办理公积 金贷款,并享有该市缴存职工同等权益。 按照"好房子""好小区"要求,优先推动基础设施、商业、教育等配套齐全的地块供应,优化容积率、建 筑密度、建筑高度、单宗用地面积等条件,建设群众满意的高品质住宅。完善住宅用地评估机制,评估 价格结合周边商品房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二、实施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 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项目(剩余价款在一年内缴清),可 先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登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支持"拿地即开工"。(牵头部门:市资 源规划局) 三、加快土地整理。 属地政府、管委会依据单元详细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在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拟出让用地实 施详细规划,合理制定出让方案,可对市政、教育等配套设施提出要求,由资源规划部门纳入供地方 案,委托开发企业同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