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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 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与管理层认真讨论了《问询函》的内容,并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就《问询 函》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 (上证公函【2025】061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一、关于非标审计意见及关联方追加认定 (1)补充披露上海舒福德的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是否存在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参与股权出资或出借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应披露未 披露的潜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前期应收款项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背景下,2025 年预计再度与其开展大额 关联交易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2)(3)发表意见,请独立董事 就问题(4)(5)发表针对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