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基科技: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 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 Riverstone Farm Pte. Ltd.所持有的山东北溪农牧有限公司、山 东瑞东伟力农牧有限公司、山东鑫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瑞东农牧(利津)有限 公司、瑞东农牧(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瑞东威力牧业(滨州)有限公司全部 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的自查论证,认为: 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