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 吉贝尔关于收到《裁决书》暨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5-032 上述第(一)至(三)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申请人履行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深圳华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仲裁案件的 被申请人)因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股权回购产生纠纷, 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裁决书》暨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案件已裁决 (一)被申请人应履行回购股权义务,向申请人支付投资款人民币 (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2,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