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玛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层、9层、10层、13层、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雪律师、王佩琳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