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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 中国交建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06 年 10 月 8 日经 200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1 年 3 月 25 日经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15 年 1 月 15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20 年 6 月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等有关规定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第三条 董事会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把握 功能定位,忠实履职尽责,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 策水平,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 量发展。 ,制订本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科学、 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做决策、 防风险,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