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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泰铝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德恒 01G20250303-2 号 致: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明泰铝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 材料。本所律师得到明泰铝业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 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