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具体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 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及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 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