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 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 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公司应加强 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使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 进行必要的关注和引导,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密级,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防 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