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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6-20 12:29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央企 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 把握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忠实履职尽责,提高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 构。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和所需文件、 - 1 - 信息及其他资料,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前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