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德州调整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
Da Zhong Ri Bao·2025-06-23 00:48
6月12日,德州市医保局、德州市财政局发布通知,自7月1日起,调整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 策,新增"社区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服务标准进一步提高,原则上每周上门服务频次不少于一次。 新政策规范调整长护服务类型。原"医疗专护"和"机构护理"整合为"机构护理"。新增"社区护理"服 务类型,由长护险护理服务机构依托社区,为居家失能人员提供非全日制的长期护理服务。调整后,长 护险服务类型变为"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三类。 德州调整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 新增"社区护理" 原则上每周上门服务不少于一次 调整了基金支付政策。选择居家护理服务的重度失能人员,参保职工生活照料补贴标准由30元/日 调整为20元/日,参保居民生活照料补贴标准由7元/日调整为4元/日。根据国家、省级部署,今后年度将 适时取消基本生活照料补贴模式,居家护理全部过渡为上门护理服务模式。重度失能人员居家护理上门 服务支付限额提高,参保职工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600元,参保居民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400元。 各定点服务机构需在6月底前完成护理计划调整,原则上每周上门服务频次不少于1次。选择社区护理的 重度失能人员,基金支付标准(含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