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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目 录 公司由其前身上海和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原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继;公司在上海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 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同意注册,初始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81,444,225 股, 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2021 年 6 月 26 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公司在初始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81,444,225 股的基础 上额外发行人民币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