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冠中生态: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三) 由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 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