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新绿 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 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合条件的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