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如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 生和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经股东会选 举均可担任董事。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 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第四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因董事会换届任期未满 三年的或因其他原因辞职、离职或免职的除外。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