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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公 司股东以及有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及相关公司(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实或事件,或本制度规定其他重大信息时,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公司董 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为本报告所称的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五)上述部门或公司指定的日常联系人。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控股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