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 法律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