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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6-24 19:03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以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 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