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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远离非法集资
Jing Ji Ri Bao·2025-06-24 22:11

投资者应牢记,从来没有一夜暴富。不要被虚假宣传所迷惑,投资时要选择合法经营的持牌机构,不要 相信非法集资人员"无风险高回报"的"天上掉馅饼"谎言,以及还本付息的承诺。在实际案例中,为了骗 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或回报,待集资达到一定规 模后,便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各类经营主体在进行融资活动时要严守法律底线,不要妄想通过"创新"融资方式钻法律漏洞逃避责任。 当前我国法律认定的非法集资,主要看融资是否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等特征。未经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为"非法性";通过相关途径向社会公开宣 传,属于"公开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和给付回报,便是"利诱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 金,则是"社会性"。企业融资方式无论怎么"创新",只要具备这几个特征,就有非法集资的嫌疑。各类 经营主体应严守法律底线合规经营,切莫一时糊涂以身试法。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当前正值6月全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各相关部门揭示了非法集资的犯罪手 段和风险危害,一个个真实案例触目惊心。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