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财政奖励实施细则
Hai Nan Ri Bao·2025-06-25 02:16
我省出台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财政奖励实施细则 9月1日起实施 海南日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近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推动会展业高质 量发展财政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我省安排省级会展资金支持 会展业发展,今年9月1日起在海南举办符合条件的会展项目可获奖励,累计奖励最高可达5700万元。 在支持标准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坚持以"总量控制、培育品牌、展览优先"和"服务支持为 主、资金奖励为辅"为原则,对列入省级会展支持计划的项目,以事后奖励、分类管理方式予以支持。 重点引进培育的展览,每年支持项目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原则上每个项目奖励不超过五届, 每届奖励金额按"展览面积÷10000×绩效评价分值×1.5万元/平方米"计算,每届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人民币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实施细则》明确,省级会展资金支持的项目分为两类。一是展览总面积不小于30000平方米的展 览(包括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订货会,不含成果展示等非经贸类展会),或者展 览总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且境外参展商占全部参展商20%及以上的国际展览。二是参会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