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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北 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