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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6-25 19:45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 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责任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 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