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其 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议事规则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