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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041 号 致: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山鹰国际"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 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发表意见。 法律意见书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