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 关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大成(银)证字2025第 G007 号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64 号德丰大厦 25 层(750011) Tel: +86 951-5057676 Fax: +86 951-5057863 关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银)证字2025第 G007 号 致: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受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的有关事宜,指派本所马媛、蔡安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宁 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