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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次虚增收入,锦富技术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监管江苏局认为,锦富技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锦富技术董事长顾清、时任财务总监邓浩、时任总经理方永刚是锦富技术信 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审计委员会委员ZHANG WEI是锦富技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锦富技术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 款;对顾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邓浩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方永刚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ZHANG WEI给予警告,并 处以50万元罚款。 锦富技术表示,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