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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税收新规允许“美国例外”:全球最低企业税遇挫,数字税何去何从?
Di Yi Cai Jing·2025-06-29 11:18

"G7无法单独做出决定",任何提案都需要在OECD层面由147个成员批准。 当地时间6月28日,美国与七国集团(G7)其他成员国达成协议,豁免美国大型跨国企业缴纳更多海外 税款。 该声明称,将采用一种"并行"式的税收解决方案,允许美国跨国公司免于适用收入纳入规则(IIR)和 低税利润规则(UTPR)。作为交换条件,美国将在其"大而美法案"中删去备受争议的899条款,该条款 授权美国对实施"歧视性"税收政策的国家实施报复性加税。 G7在声明中称,这一方案将保留经合组织(OECD)/二十国集团(G20)包容性框架内各辖区在应对税 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同时为国际税收体系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大的稳定性 和确定性。 然而,该协议若最终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2021年达成的全球最低企业税改协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 主、国际企业税收改革独立委员会联合主席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表示,G7协议表明各国政 府"将跨国公司的利益置于中小型企业、本国公民和全球普通人之上"。 OECD税务负责人科温(Manal Corwin)则表示,"G7无法单独作出决定",该声明不具约束力,任何提 案都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