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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从越博动力案看监管升级 治理财务造假需打破相关“生态圈”
Mei Ri Jing Ji Xin Wen·2025-06-30 12:24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6月27日披露的公告显示,已退市近一年的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其财务造假细节被公之于众。经证监会调查,2018~2022年,越博动力涉嫌累计虚增收入约 9.46亿元,涉嫌累计虚增利润总额约2.43亿元。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 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此次财务造假事件中,李占江作为"首恶",于2015年至2022年12月担任越博动力董事长、总经理,并 在2022年6月至12月代行董秘职责。他决策并组织实施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视觉识别板卡代 加工等业务,以及虚假转让河南畅行等事项,还将越博动力借款用于偿还其个人股份质押款,且对上市 公司隐瞒该信息。最终,证监会对李占江给予警告,处以135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 然而,上市公司及李占江等责任主体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仅仅是追责的开端。后续,他们还需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依据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 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规则,在201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