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 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 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会计师事务所"), 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