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 股东会议事规则 (尚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 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 理人、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列席股东 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有关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