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康国际: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奥康 鞋业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 本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豁免披露: (一)本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上市规则》 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