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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公 司")委托,就贵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 所律师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贵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1、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天力锂能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