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银行,被采取监管措施!
Zhong Guo Ji Jin Bao·2025-07-01 06:00
【导读】因未有效执行基金销售内控等问题,烟台银行被采取责令整改的监管措施 6月30日,山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银行)因存在未有效执行基金销售内控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整改的监管措施。 因多项业务违规被责令整改 山东证监局指出,经查,烟台银行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二是代销的部分公募基金产品未准确向投资者揭示客户维护费;三是《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证》记载事项发生变更,但未申请换领。 山东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烟台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 管理措施,要求其加强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管理,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烟台银行成立于1997年11月,注册资本为46.22亿元,现山东省最大民营企业之一南山集团为该行第一大股东,烟台市财金发展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地方国企为该行的主要股东。 一季度营收呈现负增长 近两年,烟台银行调整动作频频。今年4月,烟台银行完成增资,由原来的26.6亿元增至46.22亿元,增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