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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38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354,71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