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七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 本次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调查,出 具本次重组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释 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 指 实施情况报告书》 本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提供、披露的信息和相关文件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