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广东锦龙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 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格式准则 26 号》等法律法规的 《重组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 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 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核查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 或说明。未经本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 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本核查意见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核查意见可能 存在的任何歧义,仅本独立财务顾问自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