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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应当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不得以 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方式影响股东的表决,操纵表决结果,损害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