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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三)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一)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本制度,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