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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明确 明年起新开发商品房实行现房销售
Zheng Quan Shi Bao Wang·2025-07-03 13:30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出台《关于持续巩固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有序 推进现房销售"。该措施具体规定,对新出让的优质房地产开发用地,优先采用现房销售模式开发; 2026年1月1日起,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原则上实行现房销售。 此次荆门推出6方面19条针对性举措,多维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优化房屋征迁安置 政策提出,推行房票安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过程中涉及到对被征迁居民进行安置的,按照 先安置、后搬迁的原则,鼓励优先采用房票安置或"以购代建"方式安置。 放宽房票限制条件。房票核发实行实名登记备案,被征收人及其近亲属(主要指配偶、父母、子女、兄 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可以作为房票的使用人。探索在城区范围内建立"房源超市",支 持房票在城区范围内打通使用。被征收人满足在本地拥有一套住房的前提下,允许房票用于购置公寓、 车位、商办等非住宅类商品房。 2023年,住建部确定荆门为湖北省唯一的现房销售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后,2024年4月, 荆门首批两个试点项目楚荣·和府和城控·易居苑启动建设。 去年10月,荆门出台《荆门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以"清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