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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安机关《受案回执》的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2025-07-03 19:16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截至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案件对公司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配合西安经侦 工作,持续依法追究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法律责任,最大限度挽回公司经 济损失,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 指定网站、媒体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公安机关《受案回执》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花股份")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9月16日、 2021年9月25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11月13日、2022年5月13日、2023年2月11日、2023年6月17 日、2024年1月27日、2025年1月18日分别披露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中小投资者 诉讼的公告》及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1-022、临2021-055、临2021-057、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