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可AI生成,法律如何界定抄袭侵权
Huan Qiu Wang Zi Xun·2025-07-05 03:36
来源:光明日报 【面面观·网络文艺中的原创与抄袭】 今天,文艺作品可以使用人工智能辅助、人工智能生成、人工智能鉴定,保护原创者的权益成为迫在眉 睫的议题。从表面上看,人工智能时代的抄袭主体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人工智能,但实际上人工智能 的"作案工具"定位愈发突出。无论人工智能生成场景下由人输入提示词再由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抑或是 人利用人工智能辅助创作作品,均存在抄袭容易而判定难的困境。那么,法律界是如何界定人工智能抄 袭侵权的呢? 必须承认的是,法律具有滞后性。目前法律界定人工智能抄袭的行为与判定人类抄袭行为并无太大区 别。原则上,法律定性人工智能抄袭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输入端,即使用他人作品训练人工智能; 二是输出端,即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新内容。在输出阶段,人工智能输出的新内容可能与他人在先的版权 作品构成相同或相似。 输入端的争议多聚焦于是否"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指在特定情况下,人们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 使用其作品,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但需要指明作者姓名或者 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原有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法律 上,"合理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