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任子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任子行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股东会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