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菌业: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电话/Tel: (+86)(10) 6589 0699 传真/Fax: (+86)(10) 6517 680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邮编:10002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5第0373号 致: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