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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公司、股 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 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