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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 长华集团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设立,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82144780309G。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68 万股,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 707 号(一照多址),邮编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0,065,793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