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 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五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