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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