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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 江苏华辰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可以按 照本细则规定,通过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 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与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 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 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第六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根据上交所规定编制召开股东会通知公 告,并载明下列网络投票相关信息: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会召集人根据上交所规定及时编制相应的公告 并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提交,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