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 印章管理制度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 明确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审批权限,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子公司印章管 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 有存根的证件、函件、介绍信应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严 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奖状及空白纸张上用印。 第七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行政专员负责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授权代表人 签字章、董事会印章的保管、管理与使用。 (二)财务专员负责公司财务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印章,包含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章、合同 专用章、授权代表人签字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 电子签章)。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四条 印章必须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