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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 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 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具有相同含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 ...